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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两试点启动

2008-09-19 15:02:58
   18日,记者从山东济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暨建立新型农保制度试点工作现场会议上获悉,日前济宁市已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计划年内将推出两个试点县区。目前,嘉祥县已被确立为首个试点县。
     
    据《嘉祥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具有农村户口,参加农村分配的实有在册人员。 具体名单由村(居)委会提供,经村(居)民代表大会表决后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县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实施。交纳保险金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含 18周岁)。养老保险金将从60周岁以后(含60周岁)开始领取。
     
    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组成。60周岁的参保农民实行一次性至少交纳4800元,政府每人每月补贴20元,每人每月至少领取60元。60岁以下人员,一次或分次交纳养老保险费,只设个人账户,达到领保年龄,按核算的个人账户领保额加上政府补贴的每人每月20元的合计额领取养老金。此外,缴费对象未达到领取年龄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本息可以依法继承。达到领保年龄后死亡的,其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剩余部分可继承。如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则由所属县农村养老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其丧葬费。

来源: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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