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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改革中考制度 优秀学生可进行推荐入学
2008-01-17 16: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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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考制度发生重大变革,按照改革方案除采用指标生审核录取外,高中还可以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招生录取,包括统一招生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划片招生录取、注册录取等多种方式。其中,初中学校可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推荐,至少有两名教师写出推荐信,由高中学校通过调查、面试、综合能力测试等方式考核后,予以录取。 山东省教育厅在16日召开的山东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上介绍,按照改革方案,高中可以采取多种录取方式:一是统一招生录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由高中学校根据初中毕业生报名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集中录取。二是推荐录取。初中学校可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推荐,至少有两名教师写出推荐信,由高中学校通过调查、面试、综合能力测试等方式考核后,予以录取。三是特长录取。特长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是综合素质评价加特长考核。对于有特殊才能或潜能但无实证性材料的学生,高中学校应提供考生展示特殊才能的条件,并建立相应的组织对考生的特殊才能进行评定。四是划片招生录取。鼓励高中教育资源和普通职业高中比例相对均衡、高中段教育普及率高的地方,在认真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区域内划片招生办法,合理划分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服务片区,促进生源平衡,搭建竞争平台,实现办学效益的最大化。五是注册录取,部分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可采取注册招生的方式,由初中毕业学生持成长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由学校根据学生成长档案决定是否录取。
山东同时提出,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自主权。对办学水平高、有特色、在当地能起示范作用的优质高中,教育行政部门应扩大其招生自主权,在学校招生总数中安排一定比例,由学校自主招生。取得招生自主权的学校,要制订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优质高中自主招生的比例,应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不高于招生总数的30%。
来源: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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