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查是个细活,一点也马虎不得
李友灿,河北省外经贸厅原副厅长,因巨额受贿2004年被判处死刑,成为当年的反腐亮点。查处李友灿的功臣,就是河北省衡水检察机关的检察官。
自2003年以来,除李友灿案外,这里的反贪队伍还连续查办了国家商务部机电司原助理巡视员贾小左、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张全、河北省献县窝串案等一系列由上级交办的在全省全国震动极大的案件,其中李友灿受贿案的查办名列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2006年评出的“十大精品案”。
日前,参与办理这些大案的检察官们接受了本刊采访。让我们通过他们的口述,领略小院办出惊天大案的秘诀。
大案回顾:李友灿至今仍被称为“河北第一贪”。在任河北省外经贸厅原副厅长兼河北省机电办公室原主任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违法发放汽车配额,受贿财物共计人民币4744万余元,其受贿数额之大使人震惊。2004年11月3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郭宗然(衡水市饶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友灿的案子开始是省纪委查的。2003年的时候,李友灿知道在查他,就用假照片、假名字办了护照,和几个朋友偷偷跑到俄罗斯去了。那几个人一开始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出去,后来听说李友灿要出事了,一商量,干脆就把他给关起来了,可是他们自己也不敢回来。
调查人员找到了陪李友灿出国的一个老板的司机,拿着李友灿的照片问,你认识这人吗?司机说,认识啊,这不是河北省外经贸厅的李厅长吗?又问:你怎么认识他啊?司机说,我给他拉过钱啊。最多的一次拉过6提包,后备厢里放了4提包,前面放了2提包,最少一次也拉了3提包。
这么着,检察机关就介入了。
(2004年4月的一个晚上,衡水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几名干警接到紧急通知:次日凌晨5点前到院里集合,赶赴石家庄待命。)
刘金奇(衡水市检察院反贪局大要案指挥中心副主任):干什么去不知道,去南方还是北方也不知道。4月份,北方冷南方热,能差20多度,也不知道该带什么衣裳,所以大家大裤头也带了,秋衣秋裤也带上了。
郭宗然:到省检察院,没休息多长时间,又接到新的指令:“带上东西,走!”车出了石家庄,上了高速奔太原,过了太原,奔西北就扎下去了。大伙都闹不明白,但办案有办案的纪律,你也别问,叫你怎么走就怎么走得了。到内蒙边界,呼和浩特的公安人员已经等着了。赶到呼市的时候,是夜里2点半。人家看守所已经事先给咱们空出来一栋小楼,原来也是关押犯人的,就是被褥换新的了。
第二天,组织大伙开始了解情况。其实根本没有现成的案卷材料。至于什么是汽车配额,容易发生什么问题,也都不懂。不懂不行啊,领导专门请来老师给大伙讲。前面几天,光学这个了。
到第7天,领导叫我去机场接人。这是我头一回见李友灿,印象特别深。哎哟,那样子,真像个鬼一样。他在俄罗斯被关了8个月,8个月没剃头,头发、胡子又长又乱。曾自杀过三次,一次上吊,两次撞头,都没死成。咱也不清楚在那边给他用的什么药水,跟这颜色差不多(他顺手从旁边的花盆里拉过一片油绿的叶子来),头上身上还有好多血。
李友灿接来了,可一句话也不说,问他什么他也不理。这案子怎么办啊?我们觉得李友灿从国外回到国内,得让他感觉到一种关怀,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所以咱们马上派人到外面给他买来秋衣秋裤,找人给他理了发,跟看守所联系,让他洗了个澡。头上还有伤呢,怕进水,给他找了个塑料袋罩上。洗完了,又专门给他做了俩菜,李友灿吃着,眼泪就在眼圈儿里转。
吃完了,李友灿开口了,说我要交代。咱们说,别着急,从俄罗斯到这儿,连续坐飞机,今天晚上你什么都别干,就是睡觉。李友灿一觉睡了7个半小时,睡得特踏实。睡醒了,又说我要交代,说我有300多万的问题要交代。我们跟他说,300万也好,3000万也好,几千万也好,那是早晚的事儿,只要你相信我们,会给你交代的机会的。
李友灿在俄罗斯被关了8个月,没人跟他说话,连白天黑夜都分不清。所以每次谈完话,他都要求办案人员留下来,再说会儿话。他说,有人能跟我说说话,我就感到特别幸福。
第三天晚上,李友灿要了纸和笔,写了一份挺详细的自首材料。
刘金奇:在呼市前后呆了18天,这18天吃住都在看守所,讯问、做笔录、看人,全是我们这几个人。饮食不习惯,觉得水也硬,饭也硬,吃得胃也不舒服,加上连续加班,好多人是拉着肚子、发着高烧坚持干活。我记得有一次,从上午9点开始,中午就吃了碗面条,一直干到晚上10点多,晚饭都没吃。这样的情况太多了!
后来去了沧州。在沧州时,审讯、取证还是我们这十几个人。两部车不分昼夜地跑,人歇车不歇,两个多月跑了几万公里,一点也不夸张。
这个案子也是我们第一次出国取证。当时我们联系到,有个重要的行贿人在国外。由于时间紧迫,我们以旅游的名义随团到了那里。人家安排去景点玩,我们不能去,又不能暴露身份,只能跟导游说身体不舒服,在宾馆休息。在那地理不熟,语言不通,我们只能一遍遍地给证人打电话,说服人家来宾馆找我们。那几天真有守株待兔的感觉,特着急,有劲又使不上,那份难受可真没法说。
张全的每一句话我们都要研究
大案回顾:贾小左在任原外经贸部(现为商务部)机电司进口处原处长及主持工作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97万元、港币100万元、美金8万元及价值万余元的贵重物品。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贾小左有期徒刑十五年。贾小左没有上诉。
2006年3月14日,据新华社发布了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张全受贿案的终审判决消息,衡水市中级法院驳回张全的上诉,维持景县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的判决。据河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张全案涉及26人,交通系统涉案18人,涉案总金额4000余万元。
郭宗然:贾小左案是李友灿案牵出来的,李友灿交代曾向贾小左行贿。因为涉及到的是商务部的干部,我们当天晚上就赶到北京,在上级机关领导协调下,直接把贾小左从他单位带到了景县。
张玉书(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贾小左这个人其实挺老实的,他知道我们已经动了李友灿,看得出他心里很矛盾。我们就从这一点攻他,到晚上11点的时候,他终于承认李友灿给他送过钱,有30多万。我们就问他,李友灿送你的钱哪去了?这是很多贪官的心理防线的临界点,特别是那些收了钱不敢存也不敢花的人,贾小左就是这么个人。到晚上12点的时候,贾小左才吞吞吐吐地说钱在一所老房子里,房子在哪。我们立刻分出一组人赶往北京,在他说的那所房子里找到了大量现金,有美元、港币和人民币,折合人民币700多万元。那钱都放好长时间了,包钱的报纸都发黄了,扎钱的皮筋都发黏了。
姚顺雨(衡水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副处长):贾小左知道咱们肯定能找到那些钱,想赖也赖不掉。咱们挤一挤,他就说一点,像挤牙膏似的。我们办案子,几万的也好,几百万上千万的也好,都得按照犯罪构成来弄。光整材料就记了4天4夜,这是我感觉办得最累的一个案子。
初审完了还得去取证,证据不到位就不能形成链条。因为贾小左是商务部的,向他行贿的人全国各地都有,大连、深圳、西安、广州,这么长的战线拉下来,几个月一直在路上跑。
取证是最累人的事,路途远不算,劳累不算,对方不配合是常事。去几次都找不到人,见到了也是冷言冷语。(说到这里,姚顺雨叹了口气。)
张玉书:这是个老问题了,一般我们都是向当地检察机关寻求配合。因为我们还是有了一方的交代,有了证据了,可以对另一方当事人以行贿罪立案。如果被调查的人不配合,我们可以要求当地检察机关立案。面对是主动交代还是立案之后再交代的选择,多数人都能主动把问题说出来。
姚顺雨:贾小左案还没有完全结,我们又接到命令,有新的任务。最先接触的还不是张全,是河北省交通厅的一个处长。通过他的交代,我们又动了交通厅的几个人。随着线索越来越多,最后决定动张全。
我记得正式拘留张全的那天是腊月二十八。张全这个人性格内向,并不嚣张。他刚进来的时候,个人问题一点也不交代,看得出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吴建民(衡水市检察院反贪局政委):反贪的办案对象,特别是这些大案要案的对象,都是一些阅历很丰富的人,都是给别人上课的主儿。给他们讲政策、用策略都没用,他们规避法律的意识比较强,就算开口说,也故意不往点上说。你想迂回接近问题,你还没转回来,他就意识到了。
张玉书:张全案的突破,主要是从外围展开的。他老婆是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的副院长,他儿子也在一些项目中活动频繁,我们把他儿子和老伴也拘了。一开始去他家搜查,什么也没搜到。后来他老伴交代,装修房子的时候,把金银首饰和存折拿牛皮纸卷成一条,拿透明胶带缠了多少层,趁装修工人不备,丢到窟窿里去了,工人也不知道,就用水泥封起来了。她要不说,任谁也找不出来。我们又突破了张全主管的两个局的局长,取到了大量证据。
对张全的审讯一直没有放松,咱们天天研究他,多少个人研究他一个。每天跟他谈话,他说的每一句话我们都得研究,每天根据谈话情况研究下一步怎么做,怎么问。
证据,就是要往细里做
大案回顾:献县位于河北省沧州市西部,是人均年收入不足2000元的国家级贫困县。检察机关通过查办献县电力系统有关人员受贿、行贿、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系列案件,牵出涉及当地政府、土地、城建、教育、卫生、邮政、农行等部门和事业单位33人系列受贿案,其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16人。
李胜(衡水市枣强县检察院副检察长):2005年5月31日,领导打来电话,要我做好待命准备,省院领导要当面传达任务。这样的神秘召唤,让我感到很紧张,又很兴奋。
献县电力系统的案子曾经由几级纪委查过多次,从书证和会计资料上是很难查出来的。这个案子被定为“5·31”专案,最初参加的只有4个人。
电力系统是个专业性比较强的部门,特别是电力设备的采购、使用,术语多,内部问题也多。我们原来接触这个领域比较少,都是门外汉。所以在去献县之前,先到我们县的电力部门和经营电力设备的企业去学习了两天。
觉得有点底了,我们扮作生意人去了献县,摸清了献县电力局的情况,还有他们班子成员的基本情况。我们拿到的举报材料中还提到了行贿人,其中张峰(化名)是主要的一个。张峰在当地是一个非常厉害的房地产老板。我们以买楼者的身份去了他开发的一处楼盘,从销售经理那里要到了张峰的手机号码。张峰正在一个合作单位参观,但我们不认识他。我们赶到参观现场,一个办案人员靠过去,另一个人躲在远处打张峰的电话。他一接,我们便认出了他,立即用隐形摄像机给他拍了下来。但没有惊动他。
从哪儿入手,我们也研究了很长时间,最后决定先找他们的一个副局长,姓余(音)。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这个余局长在这个案子中牵扯不是很多,以前也没怎么跟办案人员接触过。把余局长的工作做通了,我们让他给张峰打电话,约他见面。张峰一见我们,知道肯定是电力局的问题。
这个案子省领导特别关注,所以咱们也做得特别细。现在办案子就是要往细里做。比如他说他送了钱,咱们就得问清,钱是从哪儿来的,是从哪个银行取的,找谁送的,在什么场合送的,是站着还是坐着,坐在什么位置,怎么说的,送的是现金还是别的,是用报纸包着还是用信封装的,然后咱们再到银行去查账,去找另一方去核,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地对上,不怕他翻供。
张峰生意做得大,他一交代就把这个案子的口子扯开了。我们一路查下去,涉及到了当地十来个部门,科级干部近20人,涉嫌受贿的30多人。
这样的窝串案,没有侦查一体化的办案机制,靠一个基层院是拿不下来的。随着案子铺开,我们枣强县检察院所有有检察官资格的人全上了这个案子,后来省市院领导统一调配,其他区县院也陆续参加进来。
姚顺雨:侦查一体化最大的作用是能够有效地整合办案资源,这几年衡水连续查办这么多大案要案,这个机制发挥了大作用。在办省交通厅窝串案的时候,整个衡水,我印象里几乎所有基层院都有办案任务,只有一个县院没参加。
我们现在办案全是高科技武装
李胜:我们现在配备了秘录包、隐形摄像机、录音笔。在大要案的初查阶段,都是秘密侦查,身份不能暴露,也不能惊动对方。一方面,这些人都很敏感,另一方面,被调查对象,尤其是企业老板们,手下往往会有一批社会上的混混儿。咱们初查的时候,一般都不向当地的公安、检察部门寻求配合,尤其是到外地调查,人身安全也是个问题。所以使用秘录设备就很必要。去年我们办了河北省一家热电股份公司的案子,初查用了5个月,对方一点风声也不知道。录音录像可以为我们分析案件提供丰富、准确的资料,在正式立案后,也可以为审讯和取证提供便利。
监控设备使现在的审讯更灵活,更有针对性。表面上是一两个人在审他,实际上有一个团队在背后支持。嫌疑人有什么迹象,语言上有什么漏洞,我们也在找呢,需要调整就及时发出指令。
姚顺雨:录音录像系统在取证的时候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比如有证人一开始不交代,你给他做工作,说半天他都不相信。咱们把审讯嫌疑人的录像去掉声音,给他一放,证人一看嫌疑人确实被我们羁押了,而且已经交代了,感觉自己再扛着也没有用。
张玉书:有了录音录像,咱们也就不怕他反复了。贿赂案子一般都这样,嫌疑人来了不说,通过我们摆证据、做工作,开头交代一部分,后来慢慢往外挤。一旦交代完了,嫌疑人感觉轻松了,没有思想包袱了。但是再过上三四天,开始反悔:这么多钱都说了,会落个什么后果?我为什么要说,我不说他们就可能查不出来。所以会出现反复,情绪特别差。
反复了咱们就告诉他,你现在翻了也没意义。一个是,你当时交代的情况都有录像,咱们也没打你,没骂你;第二,你交代的问题咱们已经取证了,这个证据跟你当时的交代都吻合。你翻了供,咱们当庭一出示录音录像资料,只能证明你认罪态度不好。
刘金奇:近两年我们办案开始使用电子笔录。嫌疑人交代的时候,咱们都在电脑上记录,再打出来,给他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电子笔录的优点是能更好地适应多媒体示证的要求。原来咱们干警用手写,拿到公诉和庭上时人家经常反映有地方看不清楚。这要用示证系统放到屏幕上,更看不清了。现在,公诉人在宣读笔录的时候,示证系统同步放映。对方也没话说,每处都有他自己的签名,这个庭审效果就好多了。(郑博超 王汉辉 李炳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