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汤计 张丽娜
日前,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具体界定“性骚扰”范围,明确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肢体动作等方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立法的操作性如何?一部立法可以禁止性骚扰吗?这一话题再次引起人们热议。

资料图片
面对“非礼”多数女性选择“忍气吞声”
在呼和浩特市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的小刘,自从去年11月在网上发出一条求购二手房的信息之后,她总会收到一些骚扰短信,还有一些变态狂把一些不堪入目的彩信发到她的手机里,折腾了她一个月,小刘最后只好换了电话号码。
在内蒙古一家媒体工作的胡芳认为,现在女性遭遇性骚扰的行为很多,在竞争激烈的职场,强势方倚仗的是对弱势方职业和待遇的控制。比如聚会时总会有男同志讲一些十分下流的黄段子。“但是这算不算性骚扰呢?都是同事,你不能举报他吧?”胡芳说。
在呼和浩特市一家外企工作的王女士,经常在外谈生意。“有时候酒稍微喝多一点,有的客户便动手动脚,这时只能想办法摆脱纠缠,如果把他告到公安局,自己的名誉也会受损,所以忍气吞声吧。”
据新浪网和郑州晚报联合进行的一次“性骚扰调查”显示,在21989位被调查者中,就有16745位遭遇过性骚扰;与此同时,性骚扰事件进入法律程序的少之又少,受害人胜诉的更少。

资料图片
日前,终于有一位勇士站出来维权了。1月9日,内蒙古电视台胡女士在呼和浩特市一家酒店用餐,上二楼女卫生间方便时,突然发现在厕所隔板上有人拿着手机正对她进行拍摄。她疾呼抓流氓,同时拉开这个流氓所在的厕所门,发现偷拍者是个穿着酒店服务员服装的男青年。
面对性骚扰,胡女士选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是她却陷入了维权的困境。